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和边督边改情况一览表(第十三批8件均已办结)

2017-05-14 12:23:35    来源: 宁德市环境保护局   字号:大  中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1 1834 投诉人反映:宁德市福安市湾坞镇沙湾村,鼎信集团建厂破坏山林植被,树木被无限制砍伐,海域被该厂未知名物填埋。 福安 其他 信访反映的“宁德市福安市湾坞镇沙湾村,鼎信集团建厂破坏山林植被,树木被无限制砍伐”问题,福建青拓物流有限公司福州港白马港区湾坞作业区12号、13号泊位工程项目建设采伐林地60多亩,均获得福建省林业厅批准,均在征地红线范围内。信访件反映的“海域被该厂未知名物填埋”问题,福建青拓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取得海域使用权证书后,于2016年5月初开始围填海工程建设,现填海工程已基本完成,已进入厂区基础设施建设阶段,工程建设均在用地红线范围内,填海填埋物主要是海沙、开山取土矿石渣、部分高炉渣、建筑废土、石头、石子等。 部分属实 针对企业部分高炉渣用于填海的问题,福安市将督促青拓集团有限公司严格按照要求规范高炉渣处置,持续做好后续填方区域的环境跟踪监测。同时,要求福安市青拓环保建材有限公司加快总投资2.5亿元的年处理300万吨工业微粉立磨综合利用项目建设,确保项目在2018年8月前投入使用,以解决工业废渣综合利用问题。  
2 1851 投诉人反映:宁德市福安市坂中乡特殊教育学校和职业中专周边,多家电机厂油漆废气扰民。 福安 大气 经查,群众反映地点共有8家企业,其中元电机、丰顺达电机等2家企业已关停转产;宏港发电机已拆除喷漆设备;闽东德丰电机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凯发电器、浦元泵业、明星电机等3家企业未取得环评审批手续,喷漆浸漆设备未配套环保处理设施,已停产;鹏捷电机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未配套相应环保设施,仍在生产。 属实 2017年5月7日,福安市环保局对福建浦元泵业科技有限公司和福安市明星电机有限公司的喷漆车间和喷漆设施设备进行查封。5月9日,对福建浦元泵业科技有限公司、福安市明星电机有限公司、福安市鹏捷电机制造有限公司、福安市凯发电器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喷漆设备主要设备进行拆除,并于5月10日依法对上述4家企业启动立案处罚程序。  
3 1852 投诉人反映:宁德市福鼎市沙埕镇腾飞造船厂,喷砂工段排放大量粉尘,影响居民生活。 福鼎 大气 1、项目业主单位喷砂工段抑尘措施配套不够完善。
2、堆沙场未采取有效围挡覆盖措施,存在扬尘污染。
部分属实 1、5月7日,福鼎市沙埕镇人民政府下发通知书,要求业主单位整改。
2、5月8日,福鼎市环保局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鼎环违改字〔2017〕8号),责令业主单位整改,对喷砂工段采取有效完善的抑尘措施,并要求配备移动式除尘设备和对堆沙场采取围挡覆盖,5月15日前完成整改,逾期未整改到位的将采取停产整顿措施。同时对现场检查发现的喷砂工段粉尘排放、堆沙场扬尘污染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3、福鼎市环境保护监测站于5月9日对项目产生的粉尘再次进行监测。监测结果表明,粉尘(颗粒物)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监控浓度限值。
 
4 1927 宁德市周宁县咸村镇川中村辽宁十九铁路局的搅拌站,粉尘扰民,距离居民区仅200米;茶厂烧煤,臭气扰民,对部门处理结果不满意。 周宁 大气、扬尘 1、衢宁铁路Ⅳ标项目经理部下设的拌合站车辆在运输渣土和砂石料过程中产生扬尘污染,业主未采取有效的降尘措施。
2、衢宁铁路Ⅳ标项目经理部下设的拌合站外排废水PH值超标。
属实 1.5月8日,周宁县环保局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周环责改字〔2017〕28号),责令业主单位立即落实以下整改措施:施工渣土和砂石料运输车全部加装密闭盖;车辆进出要冲洗车轮,防止扬尘污染;厂外X931县道须用洒水车及时洒水降尘,防止路面扬尘影响周边居民及往来车辆。
2.5月8日,业主单位制定了3#拌合站粉尘扰民事件整改方案(项目部〔2017〕045号),并按要求落实整改措施。
3.5月8日-9日,周宁县政府主要领导、挂乡镇县领导、挂项目县领导分别赶赴衢宁铁路Ⅳ标项目经理部拌合站现场,约谈企业负责人,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并按照要求及时整改落实到位。
4.5月10日,针对项目外排废水PH值超标的环境违法行为,周宁县环保局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周环责改字〔2017〕29号)和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周环罚告字〔2017〕8号),要求立即停产整治、停止违法排污行为,并拟处罚款人民币12万元。
 
5 1932 宁德市福安市溪北洋前浦村岩下村,村里2人养猪,有3处猪舍,养猪共约几百头,粪便直接排到屋外的雨水沟,蚊蝇丛生,臭气扰民。曾向镇政府投诉,未解决。 福安 水、大气 经查,村民谢丽玉的生猪养殖栏和江奶如、张凤美自家圈养生猪均无环保设施,污水直排。 属实 1、2017年5月7日,福安市对三养殖户下发了禁养通知书,并对谢丽玉猪场采取断电措施,同时拆除了部分猪舍。5月8日至9日谢丽玉已将所养殖生猪清理完毕,5月10日该养猪场全面拆除到位。
2、江奶如、张凤美两家养殖户由于在其住房内养殖生猪,且属于规模以下养殖场(250头以下)的零星养殖,无法拆除其住房,福安市已对2户养殖户进行普法教育,要求其将生猪卖出。
 
6 1943 投诉人反映:宁德市福安市沿着104国道陈家龙村旁(华达电机以及金鸿运水泥搅拌厂间一条小路沿着坡上去)有一粹石场,粉尘、噪声扰民。 福安 噪声、扬尘 企业未办理相关环保审批手续,无任何环保配套设施,粉尘、噪声无组织排放,影响周边环境。 属实 福安市已对该企业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已对该企业停止供电;二是已责令该企业停业整顿;三是由属地街道城南办事处负责督促企业于2017年5月30日前自行拆除相关设备,逾期未拆除的予以强制拆除。  
7 2029 投诉人反映:宁德市古田县黄田镇316国道村里村路口800米远处,有一养猪场建在林地上,污水到处排放,恶臭无比,冲倒杉木,导致附近耕地无法耕作。 古田 养猪场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未取得工商营业执照,除建有一个约30立方米的沼气池外,无其它污染物治理设施,污水直排猪舍下方的山沟。 部分属实 1.根据古田县环境监测站出具的《监测报告》(古环监【2017】测047号)显示该猪场车间出口废水化学需氧量、氨氮、悬浮物均超过GB18596-2001《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中的标准限值。5月8日,古田县环保局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古环违改字【2017】18号),责令其立即停止排污。
2.黄田镇政府通过政策宣传、思想沟通、帮助联系购销渠道等措施,与养殖户达成拆除协议。5月9日下午,完成生猪清栏工作;勾机等设备已进场拆除猪舍1座。5月11日,相关设施全部拆除到位。
 
8 2047 投诉人反映:位于宁德市寿宁县武曲镇的福建联生钢材有限公司,没有任何环保措施,违反环评三同时要求,擅自生产,污染严重。 寿宁 水、大气、扬尘 该公司各项手续合法合规,严格按照环评要求配套建设环保设施并通过竣工环保验收。由于市场原因,已于2017年3月24日全面停产。 不属实 寿宁县将督促武曲镇政府和福建联生钢材有限公司做周密细致的思想工作,合理满足群众诉求,理顺厂群关系。同时,在该公司复产后,加大日常巡查,监督企业正常运行环保设施,严厉查处超标排污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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