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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南: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2016-06-08 11:05:14    来源: 中国宁德   字号:大  中  

日前,福建省屏南县纪委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屏南县双溪镇北村村村民主任陆盛峰、村支部书记张本孟违规接待问题。经查,2013年期间,陆盛峰与张本孟违规购买金额共计13798元的香烟、土特产用于接待和联系工作,并纳入村账列支,其行为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2016年5月25日,屏南县双溪镇纪委研究决定,分别给予陆盛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张本孟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强调,全县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履行职责。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加强监督,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及时抓早抓小。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态度不坚决、措施不得力,造成管辖范围内出现顶风违纪问题的,要按照规定追究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切实维护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宁德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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