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卫计局,宁德市医院、宁德市卫生计生监督所、宁德市疾控中心:
根据《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2018年福建省放射卫生检测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闽卫监督函〔2018〕293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医疗机构医用辐射防护监测和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监测与职业健康风险评估(以下简称监测)工作。现将《2018年放射卫生监测项目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 1.医疗机构医用辐射防护监测工作方案
2.医疗机构医用辐射防护监测工作考核评分表
3.职业性放射疾病检查与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工作方案
4.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监测与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工作考核评分表
宁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6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