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府|中国福建|市委|市人大|市政协|市纪委 手机门户|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加入收藏| 无障碍浏览

更好释放科研人员的创造力

索引号:   文号:

来源: 光明日报      发布时间: 2018年07月07日 16:18:00     浏览量:{{ pvCount }}     【字体:  

  7月6日,科技部会同教育部、财政部在深入开展调研的基础上,提出了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的若干措施,充分调动科研人员的积极性。

  这些新措施有何亮点、如何具体落实这些新举措?记者就此采访了科技部副部长李萌。

  打出“组合拳”,为科研人员松绑和减负 

  记者: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出台了一系列为科研人员松绑的政策。和以往相比,此次新举措有哪些突出亮点? 

  李萌:这次若干措施的制定前提就是充分信任科研人员、充分尊重科研规律,着眼于科研管理全流程的改革和完善,打出“组合拳”,为科研人员松绑和减负,更好释放科研人员的创造力。

  比如在项目申报方面。精简科研项目申报的要求,减少不必要的申报材料。在过程管理方面,推行材料一次报送制度。在监督检查方面,制定统一的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减少科研项目实施周期内的各种评估、监督、检查、审计,避免对同一个项目、同一年度内多头重复检查。比如对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项目和实施周期在三年以内的研究项目,一般不开展过程检查,而以单位的自主管理为主。

  允许科研人员购买财会等专业服务,把他们从繁杂的琐事中解放出来 

  记者:科技部有没有具体举措来推动这些利好政策的落实? 

  李萌:这次若干措施的每一条都非常明确、具体,操作性很强,大部分条款拿来就可以直接用。另外对有些需要细化的条款,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快制定具体的操作办法。比如说,对承担国家关键核心技术项目的负责人实行年薪制,要采取“一项一策”的清单式管理,项目的范围、年薪制要有具体的操作办法,要和单位进行具体沟通。

  再比如,我们提出要增加科研人员申报准备的时间,什么项目给多少时间也是需要具体安排的,我们会和有关部门制定详细办法。相关领域部门的政策性文件和措施,如果和这次提出的措施不一致,应该进行完善和修改。比如精简合并项目预算科目,合并技术验收、财务验收,稳定支持科研经费提取奖励经费,这些政策都需要对现有的管理办法进行修订。

  允许科研人员通过购买财会等专业服务从繁杂的事物中解脱出来,可以有不同具体的形式,比如聘请财务助理等,只要能够解决问题,由单位自己来决定。

  扭转基础研究唯论文数量的倾向,允许探索失败 

  记者:新措施中提到“重结果、重绩效”的评价体系,但有一些基础性研究耗时比较长,短期内不容易出成果,如何对这一类科研人员进行有效评价和激励? 

  李萌:探索性基础研究跟其他的研究不一样,具有灵感的瞬间性、方式的随意性、路径的不确定性,而且还有长期性的特点,要坐冷板凳。所以此次若干措施中也有一些支持基础研究的安排:

  一是加强基础研究的支持力度,主要是开展机构分类评价改革,完善稳定性支持的经费和竞争性支持经费相协调的保障机制。对于基础前沿研究类的机构,适当提高人员的经费补助标准,保障合理的薪酬待遇,使科研人员长期稳定地从事基础研究,包括从稳定支持经费中提取20%的奖励经费。

  二是完善基础研究的评价机制。对基础研究的人才评价,我们采取同行评价,特别是国际同行评价。还实行代表性成果和代表作品评价,重点评价新的发现、新的原理、新的方法、新的规律等这些原创性成果的科学影响。

  三是扭转基础研究唯论文数量的倾向。我们在若干措施里强调,避免片面追求论文和影响因子,着重推行代表作评价,注重成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另外,科技部还正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基础研究评价相关办法,来落实具体内容。(记者 袁于飞) 

分享到:

相关链接